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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盛律师 邓国盛律师,系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所合伙人、律师;肇庆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肇庆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政协四会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四会市“法暖万家”政协委员工作室召集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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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邓国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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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无意伤人怎么赔偿



首先,如果打架并未给对方带来严重的身体残疾问题,那么,施害方应该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以及由于误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个过程中的医疗费用通常涵盖了药品花费、疗程支出、看护人员酬劳、交通工具租赁、房租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等方面;

其次,如果在打斗过程中导致他人伤残,除了应承担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人身损害赔偿之外,还必须额外赔偿伤残人士的生活补贴金、日常生活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补偿金,同时也应当负担起在其伤残之前实际抚养却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开支需求;

再次,若引发的暴力冲突导致受害人身亡,那么,施害方除了要全额负担医疗费用以外,更应该为丧葬事宜支付相应金额的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在受害人生前实际需要照顾却又缺少其他生活来源的家庭成员的基础生活所需;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是主观恶意的做犯罪行,而是指行为人因为疏忽大意未能清晰预见或者明知能够预见但轻率相信能够规避的情况下,因自身行为失范最终导致他人生命意外终止、丧失生命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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